1906年3月,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中學部與國語學校師範部棒球隊,進行了臺灣史上第一場利用正式比賽規則進行的棒球賽,寫下臺灣棒球史的重要里程碑。棒球是現代社會的產物,棒球場是城市文明的象徵,日治時期棒球運動因此是城居者的運動。
參與棒球從體現生活品味、促進社群聯誼的休閒需求,乃至於為群體爭光形塑認同、鼓勵強健精神的競爭本質,棒球運動更體現了鼓勵競爭與遵守規則的社會精神,構成了運轉現代社會的機制之一,但棒球運動的參與門檻高,球具昂貴、規則複雜,在殖民地臺灣也隱然的劃出一條臺灣人與日本人的界限,如同棒球運動發展初期,多以日本人參與為主。直到1920年代中晚去之後,才被嘉農棒球等事件所激發的熱潮,讓臺灣人關注棒球的程度提高許多。
運動既然是現代的象徵,棒球場也成為了文明的裝置,1920年代之前,臺灣各地城市中都有一座公園,公園經常設置棒球場,屏東公園、臺南公園、臺中公園與臺北公園,都是時人遊憩看球的重要場域。
昔時打棒球的選手們,多數參與者為上班族、公務員或者有機會受近代教育者,任職此些單位的日本人多於臺灣人,打球者亦然。甚至棒球運動的主要推手,也都具有前述身分者,如同中央研究所野球俱樂部的加福均三(1885-1948),為棒球風氣興盛的第一高等學校出身,來臺後更是棒球行政機構的核心人物。
就社會人從事棒球運動而言,也發展的區域性特色。如同臺灣南部的糖廠林立,彼此間的定期賽會激發了棒球熱潮,且發展出約莫以臺南為界,以北為鹽水港製糖會社的天下,以南則為臺灣製糖會社的地盤。一般而言,糖廠棒球隊雖以日本人居多,但因糖廠勞工與種植甘蔗的蔗農以臺灣人為主,臺灣人因此成為球場邊的主要觀眾,南部臺灣人與棒球的廣泛接觸,據信便是來自以觀眾身份的參與,如同嘉農名將吳波(1916-1987),從小便生長在橋頭糖廠,也開啟吳波以及當時代的臺灣人認識棒球的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