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05

國美館徵求「國家攝影文化中心」專案助理—觀眾服務及志工業務

職稱:
專案助理(「國家攝影文化中心」專案助理—觀眾服務及志工業務)
 
名額:1

資格及能力要求:
一、 學歷:具國內外人文、社會、視覺藝術文化、博物館學、藝術教育、新聞傳播等相關學科學士以上學歷。
二、 資格及能力要求:
(一) 具志工隊管理、籌組之工作能力。
(二) 具觀眾服務之工作能力。
(三)具美術館/博物館之教育推廣工作能力,有相關研習營、工作坊、講座等規畫執行實務經驗者尤佳。
(四)具攝影藝術相關知識,及英文說、聽、讀、寫流利者尤佳。

三、具高度服務熱誠、良好人際溝通及統籌協調能力,工作細心、有耐心、態度良好、認真負責。可配合假日值班及一般上班日加班。

工作項目:
辦理「國家攝影文化中心」下列業務:
一、志工隊業務管理。
二、觀眾服務及展場管理等事務。
三、規劃及執行研習營、工作坊、系列講座等推廣教育活動。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辦公地點:
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

聯絡方式:
一、 檢具以下應徵資料一式5份(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成冊。
(一)詳細學經歷中文履歷表(附自傳、個人大頭照及註記日夜間聯絡電話)。
(二)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正本複審(面試)時查驗,如持國外學歷者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且須檢附以下資料:1.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外文證書及歷年成績證明影本。2.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認可大學名單。3.外文證書之中文翻譯本。4.出入境紀錄證明。)
(三)與本案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研究或工作經驗證明資料。
二、投件方式:有意者請依規定繳交紙本應徵資料,並將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指定信箱,詳述如下:
(一)繳交紙本應徵資料:請於111年1月18日前(含當日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將上述應繳交紙本應徵資料以掛號寄至:「403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國立臺灣美術館研究發展組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臨時人員—觀眾服務及志工業務」,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二)繳交履歷表電子檔:請於111年1月18日前(含)前將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kuei@art.ntmofa.gov.tw 【僅傳送電子檔案而未依限寄送紙本應徵資料者(郵戳為憑),視為報名程序未完成,恕不受理。】
(三)本館得視收件狀況逕行延長本職缺之公告收件截止日。

三、甄選方式:初審(書面審查)及複審(面試),初審後擇優通知複審,無法參加複審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個別通知或函復,甄選結果將於本館網站公告。報名資料擬取回者,請檢附回郵信封,未取回者,資料將予以銷毀,以符個資保護相關規定。
四、本職缺需具學士(含)以上學歷者。如具學士學歷者,每月薪資:32,546元;具碩士(含)以上學歷者,每月薪資:36,038元(比照文化部臨時人員酬金標準),本館另得視該人員於公務機關工作資歷提敘。
五、本次錄取人員預定於111年2月7日起進用,契約從實際到職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如經年終考評表現良好者,得予續僱)。另錄取人員於報到時須繳交符合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之一般體格檢查報告。
六、本次公開甄選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名額1~2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館得予從缺。
七、聯絡人:蘇小姐,聯絡電話:04-23723552分機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