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2

國美館徵求「國家攝影文化中心」專案助理—教育推廣業務

職稱:
專案助理(「國家攝影文化中心」專案助理—教育推廣業務)
 
名額:1人

資格條件:

一、 學歷:具國內外人文、社會、視覺藝術文化、博物館學、藝術教育等相關學科碩士以上學歷。

二、 資格及能力要求:

(一)具美術館/博物館之教育推廣工作能力,有相關實務經驗者尤佳。
(二)具執行及規劃系列講座、工作坊、研習營等,實體及線上教育推廣活動能力。
(三)具攝影及影像藝術相關知識者尤佳。
(四)英文說、聽、讀、寫流利者優先考慮任用。

三、具高度服務熱誠、良好人際溝通及統籌協調能力,可配合假日值班及執行需求加班工作。工作細心、有耐心、態度良好、認真負責。


工作項目:

一、規劃及執行系列講座、工作坊、研習營等,實體及線上教育推廣活動。
二、教育推廣活動相關教案、手冊企劃編輯。
三、民眾參觀服務、教育推廣相關空間管理等事務執行。
四、辦理官網及社群網站活動內容管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辦公地點:
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
(地址:100007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70號)

聯絡方式:
一、檢具以下資料一式5份(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成冊。

(一)詳細學經歷中文履歷表(附自傳、個人大頭照及註記日夜間聯絡電話)。

(二)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正本複審(面試)時查驗,如持國外學歷者,所附學位證明須附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三)與本案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研究或工作經驗證明資料。

二、 投件方式:有意者請依規定繳交應徵資料紙本,並將應徵資料電子檔傳送至指定信箱,詳述如下:

(一)繳交應徵資料紙本一式5份:請於112年6月15日前(含當日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將上述應繳交應徵資料紙本以掛號寄至:「403414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國立臺灣美術館研究發展組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臨時人員—教育推廣業務」,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二)繳交應徵資料電子檔:請於112年6月15日前(含)前將應徵資料電子檔傳送至kuei@art.ntmofa.gov.tw,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臨時人員—教育推廣業務」【僅傳送應徵資料電子檔而未依限寄送應徵資料紙本者(郵戳為憑),視為報名程序未完成,恕不受理】。

(三)本館得視收件狀況逕行延長本職缺之公告收件截止日。

三、甄選方式:初審(書面審查)及複審(面試),初審後擇優通知複審,無法參加複審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個別通知或函復,甄選結果將於本館網站公告。報名資料擬取回者,請檢附回郵信封,未取回者,資料將予以銷毀,以符個資保護相關規定。

四、本職缺需具碩士(含)以上學歷者,每月薪資:37,483元(比照文化部臨時人員酬金標準),本館另得視該人員如有曾擔任與擬任職務性質相近之專任職務年資,且服務期間成績優良具有證明文件者,得依文化部臨時人員管理要點相關規定給予提敘。僱用期預定於112年7月起進用,契約從實際到職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如經年終考評表現良好者,得予續僱)。另錄取人員於報到時須繳交符合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之一般體格檢查報告。

五、本次公開甄選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名額1~2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館得予從缺。

六、聯絡人:蘇小姐,聯絡電話:04-23723552分機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