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是一種觀看的方式,寫實攝影也不例外。劉安明的作品中,最饒富興味的是時常出現關於「觀看」的主題,它們有的是有明確的場景,例如廟會野台戲(NCP2016-017-0041〈看布袋戲〉),有些則無法從影像中拍攝的場景,而使觀者心中浮現「他們在看什麼?」的疑問(NCP2016-017-0056〈窺〉)。而影像中人物觀看的姿態也各不相同,有一群人聚在一起看(NCP2016-017-0041〈看布袋戲〉),有偷偷摸摸從縫隙中窺視(NCP2016-017-0056〈窺〉),有被攝者發現拍攝著不悅的看向鏡頭(NCP2016-017-0175〈祈福〉),也有好奇地探頭湊近相機拍攝範圍的看(NCP2016-017-0185〈九份街上〉)。前兩者是被攝者沈浸在自身的行為中,沒有察覺或是忽略相機鏡頭的存在,因此鏡頭的介入是隱性的,營造出一種直接擷取現實場景的感受,而觀看照片的人可以享有一種窺視他人的快感與趣味。而後兩者則是被攝者意識到相機的存在所做出的反應,原本被動地被攝者因為相機的介入,而改變自身的行為作出回看的動作,因此觀看照片的人有一種「被看到了」的感覺,反轉了觀看的主被動關係。
這些關於「觀看」的畫面,凸顯了攝影面對現實,展現的不僅僅是畫面上呈現的景物,同時也是構圖、角度和姿態的抉擇。當我們有了這個理解,才能試著去解析為何劉安明在NCP2016-017-0030〈歸途〉選擇俯視廣角,而在NCP2016-017-0023〈韓文公像〉選擇將前景模糊。劉安明影像中種種的「看」,都讓我們意識到自己觀看照片的動作,以及拍攝現場手拿著相機影像外的攝影者,我們可以將它們理解為攝影家對於攝影本質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