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展人:姜麗華、呂筱渝
攝影沒有光就無法成影,唯有借助光才能產生影像/影子,光是影的源頭,影則是光的見證。然而,沒有攝影者經由暗箱或是照相機(當今攝影機具眾多,連手機皆可拍照)捕捉這些光,就無法形成影像,凝固這一道道的光,絕非僅是出自意外或偶然。誠然,光,可以指日光、燈光等,能由視覺器官接收,使人察覺物體存在的光;光也可以指榮耀與名譽、景色風光、時間光陰等;也能形容明亮、光滑或有裸露之意。影,可以指圖像或人物的形象,也可指光線被遮擋而造成的陰暗形象,也能形容仿照、描摹或是掩蔽、隱藏之意。攝影家特意在影像畫面裡呈現光或影,表現光的蹤跡或影的觸覺,所製造的意象與觀者所接收的意涵是否相符,是本展覽試圖提問的假設性議題。
「比喻‧隱喻:逐光追影及它義」匯集1950年代後臺灣早期攝影家使用傳統照相器材、類比相機,與當代攝影家運用現代鋁板的火棉膠濕版、實物投影法、偏光板和偏光鏡形成的複屈折影像、縮時攝影影片、數位相機與軟體變造影像等精心創製作品,他們藉由畫面構築的光或影,呈現各類事件/人事物,隱藏各式各樣的符號,表現不同的人物與人性之光、城市與空間之光、物件與物體之光,以及線條與人造之光等等所傳達的外延意義之外,衍生的內涵意義形成多樣的比喻之光;抑或是表現人物、人文、心象、幾何、詭異之影,其衍生的內涵意義擬似潛意識的隱喻之影。即使在相似的光影中,創作者所營造的氛圍、拍攝的手法和構圖的方式皆各異其趣,而當我們觀看同一張照片時,每個人會依據自己的生命歷程、知識基礎與社會文化素養等背景,來解讀照片裡的符碼並給予延伸的意義,因為每個人所關注的細節與詮釋不盡相同,更加豐富了攝影圖像的語意修辭。
比喻之光
修辭學中的比喻(英語:Simile或稱明喻)意指在描述人事物/事件時,作者特意將該人事物/事件轉指為不同的人事物/事件,並且比較這兩個不同的人事物/事件之間,所具有的相似之處,使得所說的話或所寫的文章更加生動易解,促使該人事物被活靈活現地形象化。而攝影家藉由在作品構圖中攝取各樣的光線或光暈,表現出人物與人性之光、城市與空間之光、物件與物體之光,以及線條與人造之光,顯現認知意識的景象,描繪出靈動形象的符號,衍生的內涵意義形成多樣的比喻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