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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
2017

建築故事

「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座落於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與懷寧街口,本建築前身為1937年落成的「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臺灣航業有限公司和臺灣省公路局(交通部公路總局前身)均曾設址於此,2014年獲臺北市文化局指定為市定古蹟,並經文化部指定本古蹟修復再利用為「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基址。

直至今日,在熙來攘往的街道旁已悄然矗立超過80年。本「建築故事」回顧各機構與建築共同走過的時光築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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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阪商船株式會社時期

1937-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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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航及臺灣省公路局時期

194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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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

2014-

建築大事紀

5月
大阪商船株式會社於臺灣北部創設「基隆支店出張所」,同年6月廢止。後續於大稻埕等地先後設立出張所。
1933年
臺北驛前廣場開始進行敷地重整,臺北出張所於1935年前遷出原址。
1936年
大阪商船株式會社第二代「臺北出張所」定址於表町二丁目16 番地(即本建築現址),由「渡邊節建築事務所」負責設計、「大林組」進行施工。
8月5日
於表町日清生命西側空地舉行地鎮祭,正式開工。
10月1日
「臺北出張所」升格「臺北支店」統籌北部地區業務。
10月
「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建築工程完竣,費時15個月。
1946年
戰後,日本在臺資產完成清查,日人在臺郵輪會社整併為「臺灣航業公司」。「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更名為「臺航大樓」,作為「臺灣航業公司」總公司及招商局使用。
1958年
「臺灣航業公司」因長年虧損,將「臺航大樓」轉售「臺灣省公路局」,作「公路大樓」使用。
1968年
「臺灣省公路局」因應使用需求進行改建,由吳民康建築師負責,拆除屋頂處塔樓,增建四樓加蓋,並向東擴張辦公室至館前路,興建9層新大樓。
12月30日
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決議「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具有古蹟文化資產價值,後續將依法召開古蹟保存計畫公聽會。
3月
「交通部公路總局」遷出本建築。(「臺灣省公路局」於2002年更名為「交通部公路總局」)
4月7日
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第56次會議,指定臺北市市中正區「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為古蹟。
7月10日
文化部時任部長龍應台,偕同專家學者前往「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會勘,討論攝影文化中心預定地事宜。
7月16日
「交通部公路總局」同意撥用「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市定古蹟予文化部。
10月23日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委託徐裕健建築師事務所辦理「直轄市定古蹟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再利用計畫暨攝影文化中規劃設計案」。
3月2日
文化資產局召開「古蹟調查研究與再利用規劃設計第一次工作會議」。
8月31日
「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工地由交通部公路總局點交予文化部。
10月15日
「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預定地「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及再利用方針,依據臺北市政府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古蹟修復原則為「恢復1937年樣貌,並規劃方案依古蹟保存範圍(三層樓)辦理」。
11月
由國立臺灣博物館出版《直轄市定古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再利用計畫》。
1月16日
古蹟「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工地由文化部移交文化資產局。
1月17日
「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台北支店」古蹟修復工程開工。
7月
「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現「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建築)古蹟修復工程完工。局。
11月11日
「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室內裝修工程開工。
5月
大阪商船株式會社於臺灣北部創設「基隆支店出張所」,同年6月廢止。後續於大稻埕等地先後設立出張所。
1933年
臺北驛前廣場開始進行敷地重整,臺北出張所於1935年前遷出原址。
1936年
大阪商船株式會社第二代「臺北出張所」定址於表町二丁目16 番地(即本建築現址),由「渡邊節建築事務所」負責設計、「大林組」進行施工。
8月5日
於表町日清生命西側空地舉行地鎮祭,正式開工。
10月1日
「臺北出張所」升格「臺北支店」統籌北部地區業務。
10月
「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建築工程完竣,費時15個月。
1946年
戰後,日本在臺資產完成清查,日人在臺郵輪會社整併為「臺灣航業公司」。「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更名為「臺航大樓」,作為「臺灣航業公司」總公司及招商局使用。
1958年
「臺灣航業公司」因長年虧損,將「臺航大樓」轉售「臺灣省公路局」,作「公路大樓」使用。
1968年
「臺灣省公路局」因應使用需求進行改建,由吳民康建築師負責,拆除屋頂處塔樓,增建四樓加蓋,並向東擴張辦公室至館前路,興建9層新大樓。
12月30日
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決議「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具有古蹟文化資產價值,後續將依法召開古蹟保存計畫公聽會。
3月
「交通部公路總局」遷出本建築。(「臺灣省公路局」於2002年更名為「交通部公路總局」)
4月7日
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第56次會議,指定臺北市市中正區「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為古蹟。
7月10日
文化部時任部長龍應台,偕同專家學者前往「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會勘,討論攝影文化中心預定地事宜。
7月16日
「交通部公路總局」同意撥用「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市定古蹟予文化部。
10月23日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委託徐裕健建築師事務所辦理「直轄市定古蹟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再利用計畫暨攝影文化中規劃設計案」。
3月2日
文化資產局召開「古蹟調查研究與再利用規劃設計第一次工作會議」。
8月31日
「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工地由交通部公路總局點交予文化部。
10月15日
「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預定地「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及再利用方針,依據臺北市政府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古蹟修復原則為「恢復1937年樣貌,並規劃方案依古蹟保存範圍(三層樓)辦理」。
11月
由國立臺灣博物館出版《直轄市定古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再利用計畫》。
1月16日
古蹟「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工地由文化部移交文化資產局。
1月17日
「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台北支店」古蹟修復工程開工。
7月
「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現「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建築)古蹟修復工程完工。局。
11月11日
「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室內裝修工程開工。
5月
大阪商船株式會社於臺灣北部創設「基隆支店出張所」,同年6月廢止。後續於大稻埕等地先後設立出張所。
1933年
臺北驛前廣場開始進行敷地重整,臺北出張所於1935年前遷出原址。
1936年
大阪商船株式會社第二代「臺北出張所」定址於表町二丁目16 番地(即本建築現址),由「渡邊節建築事務所」負責設計、「大林組」進行施工。
8月5日
於表町日清生命西側空地舉行地鎮祭,正式開工。
10月1日
「臺北出張所」升格「臺北支店」統籌北部地區業務。
10月
「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建築工程完竣,費時15個月。
1946年
戰後,日本在臺資產完成清查,日人在臺郵輪會社整併為「臺灣航業公司」。「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更名為「臺航大樓」,作為「臺灣航業公司」總公司及招商局使用。
1958年
「臺灣航業公司」因長年虧損,將「臺航大樓」轉售「臺灣省公路局」,作「公路大樓」使用。
1968年
「臺灣省公路局」因應使用需求進行改建,由吳民康建築師負責,拆除屋頂處塔樓,增建四樓加蓋,並向東擴張辦公室至館前路,興建9層新大樓。
12月30日
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決議「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具有古蹟文化資產價值,後續將依法召開古蹟保存計畫公聽會。
3月
「交通部公路總局」遷出本建築。(「臺灣省公路局」於2002年更名為「交通部公路總局」)
4月7日
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第56次會議,指定臺北市市中正區「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為古蹟。
7月10日
文化部時任部長龍應台,偕同專家學者前往「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會勘,討論攝影文化中心預定地事宜。
7月16日
「交通部公路總局」同意撥用「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市定古蹟予文化部。
10月23日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委託徐裕健建築師事務所辦理「直轄市定古蹟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再利用計畫暨攝影文化中規劃設計案」。
3月2日
文化資產局召開「古蹟調查研究與再利用規劃設計第一次工作會議」。
8月31日
「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工地由交通部公路總局點交予文化部。
10月15日
「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預定地「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及再利用方針,依據臺北市政府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古蹟修復原則為「恢復1937年樣貌,並規劃方案依古蹟保存範圍(三層樓)辦理」。
11月
由國立臺灣博物館出版《直轄市定古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再利用計畫》。
1月16日
古蹟「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工地由文化部移交文化資產局。
1月17日
「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台北支店」古蹟修復工程開工。
7月
「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現「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建築)古蹟修復工程完工。局。
11月11日
「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室內裝修工程開工。
5月
大阪商船株式會社於臺灣北部創設「基隆支店出張所」,同年6月廢止。後續於大稻埕等地先後設立出張所。
1933年
臺北驛前廣場開始進行敷地重整,臺北出張所於1935年前遷出原址。
1936年
大阪商船株式會社第二代「臺北出張所」定址於表町二丁目16 番地(即本建築現址),由「渡邊節建築事務所」負責設計、「大林組」進行施工。
8月5日
於表町日清生命西側空地舉行地鎮祭,正式開工。
10月1日
「臺北出張所」升格「臺北支店」統籌北部地區業務。
10月
「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建築工程完竣,費時15個月。
1946年
戰後,日本在臺資產完成清查,日人在臺郵輪會社整併為「臺灣航業公司」。「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更名為「臺航大樓」,作為「臺灣航業公司」總公司及招商局使用。
1958年
「臺灣航業公司」因長年虧損,將「臺航大樓」轉售「臺灣省公路局」,作「公路大樓」使用。
1968年
「臺灣省公路局」因應使用需求進行改建,由吳民康建築師負責,拆除屋頂處塔樓,增建四樓加蓋,並向東擴張辦公室至館前路,興建9層新大樓。
12月30日
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決議「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具有古蹟文化資產價值,後續將依法召開古蹟保存計畫公聽會。
3月
「交通部公路總局」遷出本建築。(「臺灣省公路局」於2002年更名為「交通部公路總局」)
4月7日
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第56次會議,指定臺北市市中正區「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為古蹟。
7月10日
文化部時任部長龍應台,偕同專家學者前往「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會勘,討論攝影文化中心預定地事宜。
7月16日
「交通部公路總局」同意撥用「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市定古蹟予文化部。
10月23日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委託徐裕健建築師事務所辦理「直轄市定古蹟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再利用計畫暨攝影文化中規劃設計案」。
3月2日
文化資產局召開「古蹟調查研究與再利用規劃設計第一次工作會議」。
8月31日
「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工地由交通部公路總局點交予文化部。
10月15日
「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預定地「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及再利用方針,依據臺北市政府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古蹟修復原則為「恢復1937年樣貌,並規劃方案依古蹟保存範圍(三層樓)辦理」。
11月
由國立臺灣博物館出版《直轄市定古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再利用計畫》。
1月16日
古蹟「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工地由文化部移交文化資產局。
1月17日
「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台北支店」古蹟修復工程開工。
7月
「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現「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建築)古蹟修復工程完工。局。
11月11日
「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室內裝修工程開工。
5月
大阪商船株式會社於臺灣北部創設「基隆支店出張所」,同年6月廢止。後續於大稻埕等地先後設立出張所。
1933年
臺北驛前廣場開始進行敷地重整,臺北出張所於1935年前遷出原址。
1936年
大阪商船株式會社第二代「臺北出張所」定址於表町二丁目16 番地(即本建築現址),由「渡邊節建築事務所」負責設計、「大林組」進行施工。
8月5日
於表町日清生命西側空地舉行地鎮祭,正式開工。
10月1日
「臺北出張所」升格「臺北支店」統籌北部地區業務。
10月
「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建築工程完竣,費時15個月。
1946年
戰後,日本在臺資產完成清查,日人在臺郵輪會社整併為「臺灣航業公司」。「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更名為「臺航大樓」,作為「臺灣航業公司」總公司及招商局使用。
1958年
「臺灣航業公司」因長年虧損,將「臺航大樓」轉售「臺灣省公路局」,作「公路大樓」使用。
1968年
「臺灣省公路局」因應使用需求進行改建,由吳民康建築師負責,拆除屋頂處塔樓,增建四樓加蓋,並向東擴張辦公室至館前路,興建9層新大樓。
12月30日
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決議「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具有古蹟文化資產價值,後續將依法召開古蹟保存計畫公聽會。
3月
「交通部公路總局」遷出本建築。(「臺灣省公路局」於2002年更名為「交通部公路總局」)
4月7日
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第56次會議,指定臺北市市中正區「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為古蹟。
7月10日
文化部時任部長龍應台,偕同專家學者前往「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會勘,討論攝影文化中心預定地事宜。
7月16日
「交通部公路總局」同意撥用「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市定古蹟予文化部。
10月23日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委託徐裕健建築師事務所辦理「直轄市定古蹟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再利用計畫暨攝影文化中規劃設計案」。
3月2日
文化資產局召開「古蹟調查研究與再利用規劃設計第一次工作會議」。
8月31日
「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工地由交通部公路總局點交予文化部。
10月15日
「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預定地「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及再利用方針,依據臺北市政府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古蹟修復原則為「恢復1937年樣貌,並規劃方案依古蹟保存範圍(三層樓)辦理」。
11月
由國立臺灣博物館出版《直轄市定古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再利用計畫》。
1月16日
古蹟「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工地由文化部移交文化資產局。
1月17日
「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台北支店」古蹟修復工程開工。
7月
「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現「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建築)古蹟修復工程完工。局。
11月11日
「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室內裝修工程開工。
5月
大阪商船株式會社於臺灣北部創設「基隆支店出張所」,同年6月廢止。後續於大稻埕等地先後設立出張所。
1933年
臺北驛前廣場開始進行敷地重整,臺北出張所於1935年前遷出原址。
1936年
大阪商船株式會社第二代「臺北出張所」定址於表町二丁目16 番地(即本建築現址),由「渡邊節建築事務所」負責設計、「大林組」進行施工。
8月5日
於表町日清生命西側空地舉行地鎮祭,正式開工。
10月1日
「臺北出張所」升格「臺北支店」統籌北部地區業務。
10月
「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建築工程完竣,費時15個月。
1946年
戰後,日本在臺資產完成清查,日人在臺郵輪會社整併為「臺灣航業公司」。「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更名為「臺航大樓」,作為「臺灣航業公司」總公司及招商局使用。
1958年
「臺灣航業公司」因長年虧損,將「臺航大樓」轉售「臺灣省公路局」,作「公路大樓」使用。
1968年
「臺灣省公路局」因應使用需求進行改建,由吳民康建築師負責,拆除屋頂處塔樓,增建四樓加蓋,並向東擴張辦公室至館前路,興建9層新大樓。
12月30日
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決議「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具有古蹟文化資產價值,後續將依法召開古蹟保存計畫公聽會。
3月
「交通部公路總局」遷出本建築。(「臺灣省公路局」於2002年更名為「交通部公路總局」)
4月7日
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第56次會議,指定臺北市市中正區「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為古蹟。
7月10日
文化部時任部長龍應台,偕同專家學者前往「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會勘,討論攝影文化中心預定地事宜。
7月16日
「交通部公路總局」同意撥用「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市定古蹟予文化部。
10月23日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委託徐裕健建築師事務所辦理「直轄市定古蹟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再利用計畫暨攝影文化中規劃設計案」。
3月2日
文化資產局召開「古蹟調查研究與再利用規劃設計第一次工作會議」。
8月31日
「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工地由交通部公路總局點交予文化部。
10月15日
「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預定地「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及再利用方針,依據臺北市政府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古蹟修復原則為「恢復1937年樣貌,並規劃方案依古蹟保存範圍(三層樓)辦理」。
11月
由國立臺灣博物館出版《直轄市定古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再利用計畫》。
1月16日
古蹟「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工地由文化部移交文化資產局。
1月17日
「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台北支店」古蹟修復工程開工。
7月
「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現「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建築)古蹟修復工程完工。局。
11月11日
「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室內裝修工程開工。
5月
大阪商船株式會社於臺灣北部創設「基隆支店出張所」,同年6月廢止。後續於大稻埕等地先後設立出張所。
1933年
臺北驛前廣場開始進行敷地重整,臺北出張所於1935年前遷出原址。
1936年
大阪商船株式會社第二代「臺北出張所」定址於表町二丁目16 番地(即本建築現址),由「渡邊節建築事務所」負責設計、「大林組」進行施工。
8月5日
於表町日清生命西側空地舉行地鎮祭,正式開工。
10月1日
「臺北出張所」升格「臺北支店」統籌北部地區業務。
10月
「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建築工程完竣,費時15個月。
1946年
戰後,日本在臺資產完成清查,日人在臺郵輪會社整併為「臺灣航業公司」。「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更名為「臺航大樓」,作為「臺灣航業公司」總公司及招商局使用。
1958年
「臺灣航業公司」因長年虧損,將「臺航大樓」轉售「臺灣省公路局」,作「公路大樓」使用。
1968年
「臺灣省公路局」因應使用需求進行改建,由吳民康建築師負責,拆除屋頂處塔樓,增建四樓加蓋,並向東擴張辦公室至館前路,興建9層新大樓。
12月30日
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決議「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具有古蹟文化資產價值,後續將依法召開古蹟保存計畫公聽會。
3月
「交通部公路總局」遷出本建築。(「臺灣省公路局」於2002年更名為「交通部公路總局」)
4月7日
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第56次會議,指定臺北市市中正區「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為古蹟。
7月10日
文化部時任部長龍應台,偕同專家學者前往「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會勘,討論攝影文化中心預定地事宜。
7月16日
「交通部公路總局」同意撥用「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市定古蹟予文化部。
10月23日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委託徐裕健建築師事務所辦理「直轄市定古蹟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再利用計畫暨攝影文化中規劃設計案」。
3月2日
文化資產局召開「古蹟調查研究與再利用規劃設計第一次工作會議」。
8月31日
「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工地由交通部公路總局點交予文化部。
10月15日
「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預定地「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及再利用方針,依據臺北市政府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古蹟修復原則為「恢復1937年樣貌,並規劃方案依古蹟保存範圍(三層樓)辦理」。
11月
由國立臺灣博物館出版《直轄市定古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再利用計畫》。
1月16日
古蹟「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工地由文化部移交文化資產局。
1月17日
「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台北支店」古蹟修復工程開工。
7月
「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現「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建築)古蹟修復工程完工。局。
11月11日
「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室內裝修工程開工。
5月
大阪商船株式會社於臺灣北部創設「基隆支店出張所」,同年6月廢止。後續於大稻埕等地先後設立出張所。
1933年
臺北驛前廣場開始進行敷地重整,臺北出張所於1935年前遷出原址。
1936年
大阪商船株式會社第二代「臺北出張所」定址於表町二丁目16 番地(即本建築現址),由「渡邊節建築事務所」負責設計、「大林組」進行施工。
8月5日
於表町日清生命西側空地舉行地鎮祭,正式開工。
10月1日
「臺北出張所」升格「臺北支店」統籌北部地區業務。
10月
「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建築工程完竣,費時15個月。
1946年
戰後,日本在臺資產完成清查,日人在臺郵輪會社整併為「臺灣航業公司」。「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更名為「臺航大樓」,作為「臺灣航業公司」總公司及招商局使用。
1958年
「臺灣航業公司」因長年虧損,將「臺航大樓」轉售「臺灣省公路局」,作「公路大樓」使用。
1968年
「臺灣省公路局」因應使用需求進行改建,由吳民康建築師負責,拆除屋頂處塔樓,增建四樓加蓋,並向東擴張辦公室至館前路,興建9層新大樓。
12月30日
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決議「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具有古蹟文化資產價值,後續將依法召開古蹟保存計畫公聽會。
3月
「交通部公路總局」遷出本建築。(「臺灣省公路局」於2002年更名為「交通部公路總局」)
4月7日
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第56次會議,指定臺北市市中正區「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為古蹟。
7月10日
文化部時任部長龍應台,偕同專家學者前往「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會勘,討論攝影文化中心預定地事宜。
7月16日
「交通部公路總局」同意撥用「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市定古蹟予文化部。
10月23日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委託徐裕健建築師事務所辦理「直轄市定古蹟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再利用計畫暨攝影文化中規劃設計案」。
3月2日
文化資產局召開「古蹟調查研究與再利用規劃設計第一次工作會議」。
8月31日
「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工地由交通部公路總局點交予文化部。
10月15日
「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預定地「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及再利用方針,依據臺北市政府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古蹟修復原則為「恢復1937年樣貌,並規劃方案依古蹟保存範圍(三層樓)辦理」。
11月
由國立臺灣博物館出版《直轄市定古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再利用計畫》。
1月16日
古蹟「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工地由文化部移交文化資產局。
1月17日
「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台北支店」古蹟修復工程開工。
7月
「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現「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建築)古蹟修復工程完工。局。
11月11日
「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室內裝修工程開工。
5月
大阪商船株式會社於臺灣北部創設「基隆支店出張所」,同年6月廢止。後續於大稻埕等地先後設立出張所。
1933年
臺北驛前廣場開始進行敷地重整,臺北出張所於1935年前遷出原址。
1936年
大阪商船株式會社第二代「臺北出張所」定址於表町二丁目16 番地(即本建築現址),由「渡邊節建築事務所」負責設計、「大林組」進行施工。
8月5日
於表町日清生命西側空地舉行地鎮祭,正式開工。
10月1日
「臺北出張所」升格「臺北支店」統籌北部地區業務。
10月
「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建築工程完竣,費時15個月。
1946年
戰後,日本在臺資產完成清查,日人在臺郵輪會社整併為「臺灣航業公司」。「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更名為「臺航大樓」,作為「臺灣航業公司」總公司及招商局使用。
1958年
「臺灣航業公司」因長年虧損,將「臺航大樓」轉售「臺灣省公路局」,作「公路大樓」使用。
1968年
「臺灣省公路局」因應使用需求進行改建,由吳民康建築師負責,拆除屋頂處塔樓,增建四樓加蓋,並向東擴張辦公室至館前路,興建9層新大樓。
12月30日
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決議「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具有古蹟文化資產價值,後續將依法召開古蹟保存計畫公聽會。
3月
「交通部公路總局」遷出本建築。(「臺灣省公路局」於2002年更名為「交通部公路總局」)
4月7日
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第56次會議,指定臺北市市中正區「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為古蹟。
7月10日
文化部時任部長龍應台,偕同專家學者前往「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會勘,討論攝影文化中心預定地事宜。
7月16日
「交通部公路總局」同意撥用「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市定古蹟予文化部。
10月23日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委託徐裕健建築師事務所辦理「直轄市定古蹟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再利用計畫暨攝影文化中規劃設計案」。
3月2日
文化資產局召開「古蹟調查研究與再利用規劃設計第一次工作會議」。
8月31日
「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工地由交通部公路總局點交予文化部。
10月15日
「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預定地「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及再利用方針,依據臺北市政府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古蹟修復原則為「恢復1937年樣貌,並規劃方案依古蹟保存範圍(三層樓)辦理」。
11月
由國立臺灣博物館出版《直轄市定古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再利用計畫》。
1月16日
古蹟「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工地由文化部移交文化資產局。
1月17日
「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台北支店」古蹟修復工程開工。
7月
「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現「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建築)古蹟修復工程完工。局。
11月11日
「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室內裝修工程開工。
5月
大阪商船株式會社於臺灣北部創設「基隆支店出張所」,同年6月廢止。後續於大稻埕等地先後設立出張所。
1933年
臺北驛前廣場開始進行敷地重整,臺北出張所於1935年前遷出原址。
1936年
大阪商船株式會社第二代「臺北出張所」定址於表町二丁目16 番地(即本建築現址),由「渡邊節建築事務所」負責設計、「大林組」進行施工。
8月5日
於表町日清生命西側空地舉行地鎮祭,正式開工。
10月1日
「臺北出張所」升格「臺北支店」統籌北部地區業務。
10月
「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建築工程完竣,費時15個月。
1946年
戰後,日本在臺資產完成清查,日人在臺郵輪會社整併為「臺灣航業公司」。「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更名為「臺航大樓」,作為「臺灣航業公司」總公司及招商局使用。
1958年
「臺灣航業公司」因長年虧損,將「臺航大樓」轉售「臺灣省公路局」,作「公路大樓」使用。
1968年
「臺灣省公路局」因應使用需求進行改建,由吳民康建築師負責,拆除屋頂處塔樓,增建四樓加蓋,並向東擴張辦公室至館前路,興建9層新大樓。
12月30日
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決議「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具有古蹟文化資產價值,後續將依法召開古蹟保存計畫公聽會。
3月
「交通部公路總局」遷出本建築。(「臺灣省公路局」於2002年更名為「交通部公路總局」)
4月7日
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第56次會議,指定臺北市市中正區「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為古蹟。
7月10日
文化部時任部長龍應台,偕同專家學者前往「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會勘,討論攝影文化中心預定地事宜。
7月16日
「交通部公路總局」同意撥用「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市定古蹟予文化部。
10月23日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委託徐裕健建築師事務所辦理「直轄市定古蹟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再利用計畫暨攝影文化中規劃設計案」。
3月2日
文化資產局召開「古蹟調查研究與再利用規劃設計第一次工作會議」。
8月31日
「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工地由交通部公路總局點交予文化部。
10月15日
「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預定地「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及再利用方針,依據臺北市政府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古蹟修復原則為「恢復1937年樣貌,並規劃方案依古蹟保存範圍(三層樓)辦理」。
11月
由國立臺灣博物館出版《直轄市定古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再利用計畫》。
1月16日
古蹟「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工地由文化部移交文化資產局。
1月17日
「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台北支店」古蹟修復工程開工。
7月
「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現「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建築)古蹟修復工程完工。局。
11月11日
「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室內裝修工程開工。
5月
大阪商船株式會社於臺灣北部創設「基隆支店出張所」,同年6月廢止。後續於大稻埕等地先後設立出張所。
1933年
臺北驛前廣場開始進行敷地重整,臺北出張所於1935年前遷出原址。
1936年
大阪商船株式會社第二代「臺北出張所」定址於表町二丁目16 番地(即本建築現址),由「渡邊節建築事務所」負責設計、「大林組」進行施工。
8月5日
於表町日清生命西側空地舉行地鎮祭,正式開工。
10月1日
「臺北出張所」升格「臺北支店」統籌北部地區業務。
10月
「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建築工程完竣,費時15個月。
1946年
戰後,日本在臺資產完成清查,日人在臺郵輪會社整併為「臺灣航業公司」。「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更名為「臺航大樓」,作為「臺灣航業公司」總公司及招商局使用。
1958年
「臺灣航業公司」因長年虧損,將「臺航大樓」轉售「臺灣省公路局」,作「公路大樓」使用。
1968年
「臺灣省公路局」因應使用需求進行改建,由吳民康建築師負責,拆除屋頂處塔樓,增建四樓加蓋,並向東擴張辦公室至館前路,興建9層新大樓。
12月30日
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決議「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具有古蹟文化資產價值,後續將依法召開古蹟保存計畫公聽會。
3月
「交通部公路總局」遷出本建築。(「臺灣省公路局」於2002年更名為「交通部公路總局」)
4月7日
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第56次會議,指定臺北市市中正區「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為古蹟。
7月10日
文化部時任部長龍應台,偕同專家學者前往「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會勘,討論攝影文化中心預定地事宜。
7月16日
「交通部公路總局」同意撥用「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市定古蹟予文化部。
10月23日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委託徐裕健建築師事務所辦理「直轄市定古蹟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再利用計畫暨攝影文化中規劃設計案」。
3月2日
文化資產局召開「古蹟調查研究與再利用規劃設計第一次工作會議」。
8月31日
「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工地由交通部公路總局點交予文化部。
10月15日
「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預定地「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及再利用方針,依據臺北市政府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古蹟修復原則為「恢復1937年樣貌,並規劃方案依古蹟保存範圍(三層樓)辦理」。
11月
由國立臺灣博物館出版《直轄市定古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再利用計畫》。
1月16日
古蹟「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工地由文化部移交文化資產局。
1月17日
「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台北支店」古蹟修復工程開工。
7月
「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現「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建築)古蹟修復工程完工。局。
11月11日
「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室內裝修工程開工。
5月
大阪商船株式會社於臺灣北部創設「基隆支店出張所」,同年6月廢止。後續於大稻埕等地先後設立出張所。
1933年
臺北驛前廣場開始進行敷地重整,臺北出張所於1935年前遷出原址。
1936年
大阪商船株式會社第二代「臺北出張所」定址於表町二丁目16 番地(即本建築現址),由「渡邊節建築事務所」負責設計、「大林組」進行施工。
8月5日
於表町日清生命西側空地舉行地鎮祭,正式開工。
10月1日
「臺北出張所」升格「臺北支店」統籌北部地區業務。
10月
「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建築工程完竣,費時15個月。
1946年
戰後,日本在臺資產完成清查,日人在臺郵輪會社整併為「臺灣航業公司」。「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更名為「臺航大樓」,作為「臺灣航業公司」總公司及招商局使用。
1958年
「臺灣航業公司」因長年虧損,將「臺航大樓」轉售「臺灣省公路局」,作「公路大樓」使用。
1968年
「臺灣省公路局」因應使用需求進行改建,由吳民康建築師負責,拆除屋頂處塔樓,增建四樓加蓋,並向東擴張辦公室至館前路,興建9層新大樓。
12月30日
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決議「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具有古蹟文化資產價值,後續將依法召開古蹟保存計畫公聽會。
3月
「交通部公路總局」遷出本建築。(「臺灣省公路局」於2002年更名為「交通部公路總局」)
4月7日
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第56次會議,指定臺北市市中正區「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為古蹟。
7月10日
文化部時任部長龍應台,偕同專家學者前往「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會勘,討論攝影文化中心預定地事宜。
7月16日
「交通部公路總局」同意撥用「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市定古蹟予文化部。
10月23日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委託徐裕健建築師事務所辦理「直轄市定古蹟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再利用計畫暨攝影文化中規劃設計案」。
3月2日
文化資產局召開「古蹟調查研究與再利用規劃設計第一次工作會議」。
8月31日
「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工地由交通部公路總局點交予文化部。
10月15日
「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預定地「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及再利用方針,依據臺北市政府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古蹟修復原則為「恢復1937年樣貌,並規劃方案依古蹟保存範圍(三層樓)辦理」。
11月
由國立臺灣博物館出版《直轄市定古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再利用計畫》。
1月16日
古蹟「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工地由文化部移交文化資產局。
1月17日
「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台北支店」古蹟修復工程開工。
7月
「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現「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建築)古蹟修復工程完工。局。
11月11日
「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室內裝修工程開工。
5月
大阪商船株式會社於臺灣北部創設「基隆支店出張所」,同年6月廢止。後續於大稻埕等地先後設立出張所。
1933年
臺北驛前廣場開始進行敷地重整,臺北出張所於1935年前遷出原址。
1936年
大阪商船株式會社第二代「臺北出張所」定址於表町二丁目16 番地(即本建築現址),由「渡邊節建築事務所」負責設計、「大林組」進行施工。
8月5日
於表町日清生命西側空地舉行地鎮祭,正式開工。
10月1日
「臺北出張所」升格「臺北支店」統籌北部地區業務。
10月
「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建築工程完竣,費時15個月。
1946年
戰後,日本在臺資產完成清查,日人在臺郵輪會社整併為「臺灣航業公司」。「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更名為「臺航大樓」,作為「臺灣航業公司」總公司及招商局使用。
1958年
「臺灣航業公司」因長年虧損,將「臺航大樓」轉售「臺灣省公路局」,作「公路大樓」使用。
1968年
「臺灣省公路局」因應使用需求進行改建,由吳民康建築師負責,拆除屋頂處塔樓,增建四樓加蓋,並向東擴張辦公室至館前路,興建9層新大樓。
12月30日
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決議「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具有古蹟文化資產價值,後續將依法召開古蹟保存計畫公聽會。
3月
「交通部公路總局」遷出本建築。(「臺灣省公路局」於2002年更名為「交通部公路總局」)
4月7日
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第56次會議,指定臺北市市中正區「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為古蹟。
7月10日
文化部時任部長龍應台,偕同專家學者前往「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會勘,討論攝影文化中心預定地事宜。
7月16日
「交通部公路總局」同意撥用「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市定古蹟予文化部。
10月23日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委託徐裕健建築師事務所辦理「直轄市定古蹟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再利用計畫暨攝影文化中規劃設計案」。
3月2日
文化資產局召開「古蹟調查研究與再利用規劃設計第一次工作會議」。
8月31日
「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工地由交通部公路總局點交予文化部。
10月15日
「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預定地「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及再利用方針,依據臺北市政府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古蹟修復原則為「恢復1937年樣貌,並規劃方案依古蹟保存範圍(三層樓)辦理」。
11月
由國立臺灣博物館出版《直轄市定古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再利用計畫》。
1月16日
古蹟「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工地由文化部移交文化資產局。
1月17日
「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台北支店」古蹟修復工程開工。
7月
「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現「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建築)古蹟修復工程完工。局。
11月11日
「國家攝影文化中心臺北館」室內裝修工程開工。